110.06.21 為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期限原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得展延至110年9月30日申報 精選 內政部 函 (56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1-06-18 發佈於 固定在首頁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0.06.23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受影響公共工程之展延或停工處理方式」 111.01.05 工程會98年4月3日工程企字第09800141010號函訂定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範本)」,即日起停止適用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