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2.19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業經本署於110年2月5日以環署水字第1101013882號令修正發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 (38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日期: 2021-02-05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0.02.05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49條之1及第71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110.02.20 函轉軍事機關特種建築物現行作業程序及規定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