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2.29 新北市政府自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登記業務,有關〈建築法〉第54條開工申報應備文件中:「營造廠商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影本)」 ,得改以「列印10 日內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營造業登記資料」檢附,其餘應備文件內容不變 新北市政府 函 (34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竹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0-12-21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09.12.29 函轉內政部「公有智慧、綠建築實施方針」,請各機關興建公有新建建築物時,應依該實施方針規定辦理 109.12.31 有關「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執行時機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