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0.23 配合本府110年1月1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登記業務, 有關〈建築法〉第54條開工申報應備文件中:「營造廠商至本府辦理出入登記(影本) 」,自110 年1月1日起,得改以「列印10日內管建署管造業資訊系統廠商基本資料」檢附 新竹市政府 函 (26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竹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0-10-2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09.10.23 工程會109.9.23「巨額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議」會議紀錄 109.10.28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9年10月12日「三爺溪中下游治理工程計畫-後壁厝排水口至二仁溪匯流口」採購說明會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