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8.22 為加強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營建業管理,修訂「專業工程項目施作情形表」,自109年9月1日開始施行新表格,凡新開工之建照工程於申報施工計畫時一併檢討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65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0-08-22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09.08.22 函轉勞動部函為「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2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0905130242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1份 109.09.02 為因應契約成立時當事人無法預料之物價變動情形,各機關履約中之政府採購案件,得採行之處理方式詳如說明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