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21 再次重申本市道路挖掘施工後,臨時修復路面上應加註區 「暫時性路面預計0/0-0/0多先鋪」字樣之措施,已於 106 年11月1日起實施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函 (38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0-05-18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09.05.21 宣導有關新建建築物無障礙設施不得二次施工移除或占用事宜 109.05.21 函轉內政部檢送「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部分規定勘誤表1份供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