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工程法學會為瞭解各界對於「如何判斷民法第227條之2第1項『情事變更原則』的『非當時所得預料』」之意見,擬具下列問卷,惠請本會會員撥冗填寫,問卷結果將提供工程界與法律界履約或處理相關爭議之參考 台灣工程法學會 函 (51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台灣工程法學會 發文日期: 2020-02-03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檢送「提升資源再生產品能量輔導工廠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惠請轉知會員廠商踴躍申請 檢送本署109年1月9日召開修正「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 第3條第1項規定研商會議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