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會會員反映「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工程標案釋疑期間為等標期四分之一與實際情形略有差距」乙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44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20-01-3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業經本署會銜交通部於109年1月22日以環署化字第1098000045D號、交路字第1090000115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有關貴公會建議刪除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第2款 「…不得超過使用執照上所記載工程造價之三倍」之限制 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