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送電中地下電力電纜被挖損,請於營造業及管線申挖單位申請建築執照、雜項使用執照及申挖路證時,協助宣導申請者落實辦理管線調查,以確保供電安全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函 (21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發文日期: 2019-10-03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為加強本市建築工程之施工管理,及落實營造業技術士查核制度,108年11月1日以後申報開工者,適用修正施工計畫備查資料表及樓版勘驗審查項目表 為貴局函詢營造業聯合承攬營繕工程,有關各營造業承攬工程之承攬造價限額計算疑義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