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內政部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2項合併鄰接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認定之解釋令」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246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7-2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貴局辦理「岡山魚市場新建工程」案,有關契約物價調整約定疑義案 函轉有關「體育場所」於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及使用項目之認定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