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會建議本公司配電管路工程採購案可由「營造業」 單獨投標一案,復如說明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函 (32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 2019-06-1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函轉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有關實施第四類通案交維工程施工時段之相關規定 有關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建築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三點附表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