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2條之1業經本署於108年4月29日以環署水字第1080028628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 (36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日期: 2019-04-2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108年5月7日「代辦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空間改善工程」採購案公開招標說明會會議紀錄 「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項第一項附件業經本署於108年5月1日以環署水字第1080028718號公告修正,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