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花蓮縣政府令頒修正「花蓮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乙份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28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2-21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檢送108.2.13本市民間建築工程剩餘資源處理計畫檢視小組第108006 次會議紀錄 因應近日最新水情,新竹地區水情燈號自2月15日起,由水情正常藍燈轉水情稍緊綠燈,貴公(協)會轉知所屬會員廠商加強自主節水並預為整備相關抗旱措施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