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府辦理「澎湖縣主要路路廊景觀改善工程(203縣道)-203 號縣道3K+500~36K +297路燈照明改善工程」,請就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反映事項妥處逕復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40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8-11-2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營建署107年10月12日召開「研商整體性防火間隔得否兼作平面式車道使用疑義」會議紀錄 有關貴會函詢「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條款內容規範,涉及室內裝修業承攬室內裝修工程若屬營繕工程部分之疑義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