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期間(舉行期間:107年11月17日至19日)考生通行權益及考場安寧,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41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18-10-31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二期造地工程」 於107年11月24日縣市長選舉日暫停土方收受作業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修訂各項施工停檢點及施工APP通報之相關照片及規定,並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