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輸入規定代號801第五項及837第六項規定進口之貨品,須向本局提出通關簽審申請作業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函 (54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發文日期: 2018-10-01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員崠淨水場擴建統包工程」公開說明會會議紀錄 「水污染防治許可發(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試車計畫書(含功能測試期間) (格式與撰寫說明)」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功能測試報告(格式與撰寫說明)」格式 2項業經本署於107年9月25日環署水字第1070077047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