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建築基地範圍包含「法定山坡地及非法定山坡地」其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建築專章條文檢討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2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9-06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貴公會增列吳家駿土木技師等1員辦理「臺北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說明會」諮詢委員一案 「商品市場檢查辦法」第4條、第5 條、第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以經標字第10704604930號令修正發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