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地查獲外國人非法工作事實時, 自起造人起至最下層包商,如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未善盡管制及查驗身分之注意義務,致未經許可工作之外國人進入工地非法工作, 即已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案 桃園市政府 函 (35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8-07-3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 (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 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 工程會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