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6月11日起,營建業主可至便利超商繳納臺北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免付手續費,請協助轉達所屬機關管理單位及營建承包商知悉使用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函 (61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日期: 2018-06-12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應施檢驗熱軋H型鋼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訂定草案,業經本局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以經標三字第10730003180號公告預告 「營造業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之技術士種類比率或人數標準表」修正建議調查表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