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有效管理本市建照工程敷設於柱、梁、牆、版各項管線確實按圖施工責任,敬請轉知所屬自107年7月1日起申報各層樓版勘驗,應檢附申報樓版組立配筋完成後及未澆置混凝土前之公寓大廈共有部分及專有部分現場各向照片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8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5-2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107年5月21日辦理「臺北藝術中心接續工程( 第二標)」 異質採購最有利標招標案會議紀錄 「商品市場檢查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25日以經授標字第10720050420號公告預告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