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第1級及第2級環境敏感地區之應查詢及免查詢範園, 使用者可自內政部管建署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平臺查詢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8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5-1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駐洛杉磯辦事處經濟組函,為該組拜會美商KOA工程顧問公司洽談協助我業者參與洛杉磯交通運輸工程商機事, 請轉知所屬會員參考運用 有關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規定」,建造執照申請屬應提交或彙報地質相關資料者,應於建造執照審查時繳交「地質資料蒐集填報系統提交證明單」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