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本市公共安全並配合市府政策,請協助宣導貴會會員之建案於領取使用執照後,建請裝置微電腦瓦斯表案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函 (466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7-11-1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106年10月25日修編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3210章鋼筋』、『第03455 章預鑄混凝土帷幕牆』及新增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3450 章工廠預鑄混凝土建築構件』審查會議紀錄 有關建造執照已逾竣工展期期限仍未完工,執照逾期失效後建築工程主管機關得否因不可歸責承造人因素辦理增加建築期限之疑義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