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新北市政府轄管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元記實業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場」自106年9月23日起停止營運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51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7-10-03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為新加坡將推出國際基礎建設專業人士轉業計畫(PCP) 以為東協蓬勃發展的基礎建設項目作準備事 北市府訂定「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送出基地屬已開闢、未開關都市計畫道路之認定基準」及府令各1份,並自106 年9 月25 日生效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