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共工程未辦理部分驗收即先行使用,已實質加重廠商保固責任之情形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191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7-08-18 發文字號: 1060022973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勞動基準法周休二日新制施行法令疑義意見」案 請維護「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稅務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舉行期間106年9月9日至11日)考生通行權益及考場安寧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