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於基地面積未達1500 平方公尺是否仍適用該部99年12月10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810549 號函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45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7-08-0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第17 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即日起至106 年9月 4 日止受理推薦 函轉「關於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疑義」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