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函知,馬國財政部將規定私人企業,須參與「一馬培訓計畫(1 Malaysia Training Scheme) 」為獲取該國政府大型合約先決條件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49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7-03-10 發文字號: 1060005258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巴西政府公布新基礎建設相關投資招商案,以振興巴西經濟事 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3月8日召開「研商管造業缺工之因應 對策」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