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管建署釋示有關管造業法第40條規定及「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因故擬短期請假及代理之執行方式」案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 (46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7-01-06 發文字號: 106003426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標籤: 1060034265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本處服務區域內工區數量劃分自4工區合併為2工區 請維護電影「工作」拍攝工作(拍攝期間106年2月25日至 26日)封街路段暨現場周邊民眾安全及交通順暢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