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9.17 「竹南科學園區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階段)附帶條件二範圍申請建築發照處理原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苗栗縣政府 函 (3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苗栗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9-1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9.16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舊建築導入先進能源技術的應用挑戰與契機論壇」,敬邀各部會機關暨所屬單位派員踴躍參加及協助轉知訊息,詳如說明 115.09.22 函轉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之「東南亞四國語版金融安全工具包」,請協助辦理公告及相關宣導事 宜,請查照。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