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21 函轉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11日以勞動發管字第 1150504917A號令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數額表)1 份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函 (1 下載)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發文日期: 2026-04-17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4.21 函轉勞動部受理雇主聘僱外國人申請案審核天數及親自領件相關事項公告1份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