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CA LOGO3 LightPurple

Taiwan Reg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首頁廣告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 年11月8日有關「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開發案,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 切實執行;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


附加資訊

  •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發文日期: 2016-11-29
  •     發文字號: 10585254400

營造公會LINE官方帳號

營造公會 LINE 官方帳號

請掃描行動條碼
加入LINE官方帳號 

活動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