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30 為強化營造從業人員自主防救災能力,深化工地防救災,本會 協助宣導並鼓勵會員工地主任或會員營造業轉知聘雇工地主任及相關從業人員參加 內政部 消防署防災士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內政部 函 (1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5-12-26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12.30 檢送 114年12月22日「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治設備補助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紀錄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5.01.02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轉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總統府、總統官邸周邊新建物安全規範」及「副總統官邸周邊新建物安全規範」有關禁限建管制疑義解釋(如附件),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