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19 有關 臺北市 拆照工程(含拆併建)屬連棟式建築物部分拆除者,自115年1月1日起申報開工案件應依照臺北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審查暨備查作業原則第6點辦理施工說明會,詳如說明,本會協助公告會員詳參。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5-12-1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12.19 檢送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114年12月4日召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整備情形產業座談會」會議紀錄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詳參。 114.12.19 訂定臺北市115年度道路修復費單價,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