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0.30 有關 新北市 建築工程之承造人應於施工計畫書擬定火災預防措施,施工過程及作業前應由工地主任、工地負責人或專任工程人員指定專人進行施工前防火安全確認,並加強作業中之監視及作業後之檢查,本會協助轉知會員。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 (6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5-10-28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10.30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辦理 工程重機械及工程重機械操作人員編管作業,本會協助公告 並 敬請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114.11.03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重申有關貴機關(構)於臺北市辦理道路挖掘施工,應於施工前善盡查察地下既有管線資訊責任,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