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8.04 檢送「為因應營建產業持續缺工缺料等因素衝繫,延長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期限1年」公告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苗栗縣政府 函 (2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苗栗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5-07-2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8.04 函轉內政部修正「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業經 內政部 於114年7月18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14763852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08.05 函轉勞動部訂定之「因應災後石綿屋瓦浪板拆除清理作業危害預防處理原則」及環境部訂定之「天然災害後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指引」與圖卡各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