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訂定「公共工程創新產品交流平台試辦作業要點」,自105年11月1日生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42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6-10-19 發文字號: 1050033223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駐土耳其代表處經濟組函報伊朗商機事案 為進行「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特定鍍鋅、鋅合金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暨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