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修正建築工程申報施工勘驗所檢附之現況照片辦理方式,自104年9月1日起請依說明辦理 B1040821-1041587361函 (186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5-08-21 發文字號: 新北工施字第1041587361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編訂「焚化底渣再生粒料應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 」 及「焚化底渣再生粒料應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底層」使用手冊乙案 「臺北市建築物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檢附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費用補助要點」於104年8月25日府都建字第10480770600 號令發布訂定,並自104 年9月l日起生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