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15 函轉內政部為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同時擔任他公司(營造業)之職務,涉及違及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一案,請查照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20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4-01-09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1.15 有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詢某營造業者欲新聘夏O勝君擔任專任工程人員之申請文件疑義案,請查照 113.01.19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關於室內球類運動場是否為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2條第1項第1款所稱「體育館、建築物使用類組為C類之生產線部分及其他供類似用途使用之建築物」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