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12 「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業經臺北市政府 以113年1月10日府都建字第11261971071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113年1月18日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函 (23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01-10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1.12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5 條、第49條之1、第56條業經本部於113年1月11日以環部水字第1121334208號令修正發布 113.01.15 有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詢某營造業者欲新聘夏O勝君擔任專任工程人員之申請文件疑義案,請查照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