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於105年8月16 、18 、19 日辨理「傳統漢式建築修復大木作( 小木作)技術人員職能基準說明會」 B1050804-1053007522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函 (57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發文日期: 2016-08-04 發文字號: 文資傳字第 10530075221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正「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一份 為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 (LTA)即日起為明(2017)年底實施的裕廊湖區( Jurong Lake District ) 自助式腳踏車共享計畫展開招標工作事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