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9.27 修正「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無委 託專案管理廠商)及「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 工表」(無委託專案管理廠商)2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28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22-09-22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9.27 有關新北市施工中建築物於臺東縣池上鄉發生芮氏規模6.8地震前7日內有澆置混凝土行為者,請依說明辦理 111.09.28 函轉「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 處理原則」業經本府111年9月12日府財開字第11130251311號令修正發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