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府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規定,訂定臺中市土木包工業承攬規模範圍1 案 B1050616-1050807853內政部函 (54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6-06-16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50807853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內政部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部分條文一案 有關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