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8.20 有關本市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件,自即日起其施工期限通案核定為自核發日起算2年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2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8-1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8.20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1年7月21日「110年基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權數結構調查」勞務採購案期末報告審查會議紀錄 111.08.20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相關申請書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 年8 月17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105130801號令修正發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