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5.25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有關本部權管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期限原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本(111)年得展延至本年9月30日申報 精選 內政部 函 (22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2-05-2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5.22 經濟部工業局111年4月28日召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紀錄 111.06.06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社團法人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辦理「111年南部地區中小型營造工程臨場輔導計畫」,請貴單位配合事項,詳如說明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