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函,為該組出席馬來西亞舉辦之「東協機械與電力工程展」事 B1050526-10500161010工程會函 (57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6-05-26 發文字號: 工程技字第10500161010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關於新加坡媒體指出,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宣佈將於本(2016)年7月和新加坡簽署新隆高鐵合作諒解備忘錄( MOU ) 事 有關新建建築物外牆飾材施工管理制度將於105年7月1日執行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