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1.20 修訂「臺北市應辦理社區參與之使用組及使用項目暨該項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覽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4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1-1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1.20 修正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消防設備審查執行相關規定 111.01.20 工程會110年12月24日「巨額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議」 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