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位置:首頁 會員專區 114年繳費通知 法規及函釋 114.06.12 新竹市政府 轉知「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自治條例」,業於114年3月19日公布並自114年7月1日實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06.12 新竹市政府 轉知「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自治條例」,業於114年3月19日公布並自114年7月1日實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新竹市政府 函 (4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竹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5-06-09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6.03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申請書表,業經 勞動部 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818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06.19 為落實「光纖入戶」政策,改善家戶端光纖佈設瓶頸及完善寬頻網路基礎建設,請 各縣市政府受理新建築物申報工程開工時,協助確認該建築物電信設備及設置空間之設計圖說以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並於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前確認其已取得本會審驗合格文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