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23 有關臺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場及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下稱收容處理場所)申報園藝公司、苗圃行及建材行再利用處理之應備文件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4-20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4.23 檢送「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 115.04.23 檢送「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