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8.21 花蓮縣政府權管之「台翔興業有限公司二廠」暫時停止收受事業廢棄物一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 (9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4-08-1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8.21 為確保113年8月15日於台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3地震後之本分署轄區內施工中建築安全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 113.08.28 函轉臺中市強琳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自114年1月1日起不得再承諾收受餘土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