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4.30 本市涉及連續壁施作及地下室開挖之建築工程與雜項工程,應設置監測數據告示牌,並應以紅、黃(橘)、綠等顏色圖示說明監測數據之變化,以便市民參閱,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查照辦理。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1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4-04-2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4.19 近期本市建築工程公安意外事件頻繁,請貴會加強宣導所 屬會員務必落實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防止災害發生,請查照。 113.04.30 有關核定版新建公共建築物建築物供行動不變使用設施設置自主(A2)、竣工(B2)檢查表及嘉義縣既有公共建築物無 障礙設施設備勘檢表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