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2.07 有關辦理「道路維護施工證」(簡稱維護證)施工,自 113年2月1日起,須先行完成套圖作業一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 (13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4-02-0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2.07 為落實行政簡化及節能減碳政策,申請移工核算配額如需 使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業管投保單位人數資料表(分列本國與外國籍人數)等相關資料,可於該局e化服務系統(網 址:https://edesk.bli.gov.tw/me/#/home)下載參閱 113.02.07 修訂「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1份,自113年3月1日生效 » 返回頂部